关于对因素法结余资金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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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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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扶组发【2017】13号
关于对因素法结余资金调整的批复
区扶贫移民办公室:
接你办报来的关于将因素法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报告,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将因素法结余资金41.209万元进行调整分配,用于乡镇各村扶贫开发项目,其中分配40万元用于鲇鱼山镇各村扶贫项目开发,分配1.209万元用于丽阳镇各村扶贫项目开发。
特此批复。
昌江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6日
昌江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