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棚改办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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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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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府字〔2017〕41号
关于调整棚改办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充实棚改办工作机构。副区长余刚兼任棚改办主任,区政府办王三改、区机关工委陈进辉、区建设局程景秋、区科技局张英宝、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徐美煜、区政府采购办虞向军兼任棚改办副主任。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18号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