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1】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昌府办字〔2017〕49号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7月11日
2017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按照刘奇省长“忠诚担当、善谋实干、严谨高效、敬业奉献”的总要求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服务政府领导科学决策、紧紧围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紧围绕营造平安稳定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为重点,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调,推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全力推动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服务政府领导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景办字〔2013〕27号)文件要求,区政府以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挂牌设立应急办、设立专门值班室、配备专用值班设备;乡(镇、街道)、村(居)两级按3:1的要求配齐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日常值班24小时考勤制度、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以及敏感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调整区应急委及19个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管事、全区政府系统值班网络高效运转、迅速反应。
(二)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昌江区委办公室 昌江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昌办字〔2017〕19号)要求,把第一时间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作为铁的纪律执行,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主抓责任、信息员具体责任制度。确保突发事件事发后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进行了解,并在30分钟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越级上报现象发生。
(三)高效落实领导批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接到省、市、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后,要迅速传达落实,并全面汇总相关情况,按时限要求及时向区政府值班室反馈,回应领导关切,做到指令畅通、指示高效落实。
二、紧紧围绕营造平安稳定发展环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全面完成专项应急预案修编。认真贯彻落实《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昌府办字〔2017〕24号)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区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推行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强的“一页纸” 预案活动,要求各《应急预案》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处置措施更加具体、部门联动更加顺畅、内容更加简明易行,细化、优化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流程和方案,具体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环节由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
(五)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区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和基层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相关预案的科学化水平和实操性,最大程度锻炼和培养应急队伍,不断提升全区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
(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按照“四有”要求整改;每半年要召开1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对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坚决把各种安全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不断完善应急联动协作机制。要积极参与全市区域内的应急协作,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的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军地应急联动机制,要分类建立系统应急联动制度,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交通运输等类别成立应急联动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协作联动活动。
(八)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十三五”期间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队伍、装备、机制、能力建设,强化我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命名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医疗卫生等专业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各相关培训机构强化队伍技能训练。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其在重大课题调研、风险隐患评估等方面的实践和探索;健全完善应急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构建布局更加合理、人员精干实用的应急队伍体系。
(九)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要把引导舆论作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来抓,要进一步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程序,要在第一时间发出政府的声音,把握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要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负面舆情处置工作。
(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信息报告、靠前指挥、启动预案、科学决策、应急联动、引导舆论、灾后重建、总结评估等程序妥善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十一)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突发事件处置主要责任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应急管理专家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总结评估,整理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汲取教训,借鉴经验,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紧紧围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十二)启动“十三五”体系规划。要参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昌江区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拓展应急指挥平台功能。5月底前,全面完成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的建设;6月底前,将全区应急指挥终端介入指挥中心平台,并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10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应急指挥终端建设。
(十四)强化应急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活动月(周、日)以及“5.12”、“11.9”等纪念日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宣教活动,推进应急知识“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教育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
(十五)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调整补充应急物资储备;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粮食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要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保障供应协议。
(十六)完善避难场所建设。参照《景德镇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在我区域内运动场、体育馆、地下车库、防空洞、广场、公园、大面积绿地、社区等避难场所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完善应急供水、供电、厕所等配套设施。
(十七)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类实施”原则,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卫生系统、旅游景(区)点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八)严格实施绩效考评。细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应急管理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发挥考评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激励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将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纳入村(居)绩效考核内容。
四、紧紧围绕打造过硬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十九)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充实到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将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升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按照“四个过硬”标准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二十)增强干部使命意识。积极适应当前政府应急管理工作高强度、快节奏的状态,严守政治规矩纪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苦练内功,自觉提升政策理论素养,补齐能力知识短板,孜孜不倦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十一)培养干部担当精神。教育引导应急管理干部自我加压、奋发有为。着力培养“讲大局、讲奉献,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作为、敢打硬战”的工作作风,确保在紧急关头冲得上、顶得住、办得快、干得好,经受住考验,更好地完成肩负的职责任务。
(二十二)提高干部应急能力。着力在应急一线锤炼干部队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接受锻炼、提高本领,推动应急干部队伍整体战斗力不断提升。
附件:2017年昌江区应急管理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