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昌江区“整洁美丽,和谐宜居”
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昌党发〔2017〕 6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根据赣办字【2016】46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及《景德镇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前一年到2019年,基本实现全区新农村全覆盖,为“建设魅力昌江,做靓瓷都门户,在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中实现新跨越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2017至2019年三年新农村建设行动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是景德镇全面实施三个五战略行动,着力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城市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景德镇样本的具体行动。通过“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有利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有利于推进乡村新业态与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城乡统筹发展内在动力;有利于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传承乡村文脉,保护乡村山水资源,构建绿色乡村体系,创造昌江绿色发展的新亮点;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乡村管理,塑造文明乡风,做靓瓷都门户。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行动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规划,集成投入,系统推进,缺什么补什么,建一片成一片,全面开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突出“新农村+”理念,重点打造产业型、文化型、旅游型、扶贫型的精品样本村庄。确保到2019年基本实现全区新农村建设全覆盖,为实现“建设魅力昌江,做靓瓷都门户,在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中实现新跨越”奋斗目标,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
未来三年要建设125个自然村、257个新农村点。按照资金整合投入量和整治建设效果分基础村、中心村和样本村三类。其中,要集中资金连续三年做靓以陶瓷文化和艺术为特色产业、以古村落文化内容为特色产业、以生态环境优美,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为特色产业的三类1—3个示范样本村。按照每个基础村投入100万、中心村投入500万、样本村投入1000万的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全区新农村建设全覆盖,把广大农村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其中,2017年要布置86个新农村点。
整洁美丽是指:全区农村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村庄道路、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沟渠河塘、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美化亮化恰当自然,村容村貌整齐干净、井然有序,田园村落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和谐宜居是指:全区中心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区、文体活动场所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灾害风险有效防控,乡土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规民约健全,长效管护有力,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全面开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认真领会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构思“生态保护+村庄整治+特色产业+文化传承”的特色小镇建设模式,要把握“四个坚持”、“四个结合”原则。
1、“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连片推进。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以县为单位,修编完善县域镇村布局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开展片区化建设,建一片成一片,彰显整体效果。强化村庄整治管理,刚性执行规划,实现既有新村又有新貌。二是坚持党政引导,农民主体,村组理事。按照党政引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乡级党委、政府承担主要职责,区本级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督查,发动农民积极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确定村庄整治建设重点,优先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又能落实的项目和问题。四是坚持生态优化,保留乡村风貌。按照“规模适度、村落连片、服务配套、乡风文明、三产融合、各显特色”思路,尊重村庄肌理、地形地貌、文化传统等自然社会特点,因势利导,综合推动山水林田路房建设。禁挖山、不填塘、慎砍树,展现乡村特色,留住田园乡愁。
2、“四个结合”:一是结合产业发展。对农业产业基础较好、农村新业态发展优势突出的村庄,采取“新农村+电商+特色产业”模式,重点推进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化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持续增收。二是结合文化保护。对历史文化古村及风俗民情突出的村庄,采取“新农村+文化传承”模式,在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同时,重点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发掘历史文化遗存的教育和旅游功能,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提升村庄文化品位。三是结合乡村旅游。对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旅游资源突出的村庄,采取“新农村+旅游”模式,重点是深入挖掘相关旅游资源,借山用水,显山露水,积极发展众筹农业、休闲观光、民宿度假等新业态,建设好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四是结合扶贫攻坚。对省级贫困村庄,采取“新农村+扶贫”模式,重点是优先安排贫困宜居村开展整治建设,连线成片同步整治自然村、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确保每个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奔小康一个不掉队。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规划引领
未来三年,全区将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统筹推进“一带一湖”“三边五线”新农村建设。其中,“一带” 即:昌江河百里风光带;“一湖”即:月亮湖;“三边”即:城区周边、景区周边、园区周边的村庄;“五线”即:206国道、S207省道、景鹰高速、皖赣铁路、鱼丽荷公路沿线的村庄。
全区新农村建设布点规划坚持“四优先、三暂后、三不建”的要求。“四优先”即:群众积极性高及社会支持力度大的村庄优先;省级贫困村及历史文化保留较好的村庄优先;与老建设点相邻连片的村庄优先;前期启动整治建设等基础工作的村庄优先。“三暂后”即:难以连片布局建设的村庄暂后;“空心化”严重及产业基础薄弱的村庄暂后;村级班子不团结、村里矛盾多的村庄暂后。“三不建”即:没开展农村清洁工程,不按规定缴纳清洁费用的村庄不定点建设;农村水泥公路未通达村庄主要路口的村庄不定点建设;已规划移民搬迁、撤并或20户以下的村庄不定点建设。
村庄规划建设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整村重建为辅。住宅一般不超过三层。建房要尽量就地取材,节约材料和能源。建筑平面布局、结构和外观,应充分考虑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与地形地貌融合。建筑要更多呈现白墙黛瓦马头墙为主要特征的徽派风格。一是旧村规划布局。立足村庄经济社会基础、环境条件、文化传统等实际,充分考虑农民群众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防止脱离实际、贪大图全、大拆大建。村庄布局要显山露水有品位,尽量延续村落传统布局,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山林植被、河湖水系,科学布局各类设施,保留乡村风貌,彰显乡村特色。村庄建设要突出特色有韵味,既尊重地方生活习俗,传承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记得住乡愁,又刚性执行规划,规范农民建房。二是新村选址规划。遵循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安全、适用、省地”原则,避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洪水易淹区,尽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非耕地、未利用地等农业低效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新村规划以建设新型社区为目标,规模适度、相对集中,便于配套基础服务设施。
(二)突出人居环境改善
基础村方面,要抓好“七改三网”整治建设,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建设好电力、广电和电信网络。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开展绿化美化工作,重点加强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和庭院环境建设,彰显田园风光,体现乡土气息。
中心村方面,在“七改三网”基础上,要大力推进“8+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是以村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融合各项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理乱建乱放、乱排乱扔,整治明沟暗渠、水塘河湾,美化房屋立面、农户庭院。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将城区环卫和管理职能延伸覆盖至所有乡村。落实“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处理)、县处理”模式。
样本村方面,在村庄整治建设基础上,要紧紧围绕“新农村+”理念,以好山好水好空气为依托、原汁原味原生态为亮点,结合村庄自然生态禀赋和历史人文特征,立足长远发展,连续三年重点做靓三类样本村:一是做靓一类以陶瓷文化和艺术为特色产业的示范样本村。通过休闲农业与陶瓷文化艺术相结合,扩大示范样本村的影响,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二是做靓一类以古村落为文化内容的特色产业示范样本村。利用古村落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让游客参观古村落及丰富多彩的乡村民俗、富有特色的乡村传统劳作和风格迥异的明清徽派古建筑。三是做靓一类以生态环境优美,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为特色产业的示范样本村。让游客在农耕文化、山水景观之间领略到我区乡村别样的魅力。通过三类样本村的打造,扩大瓷都生态文明、文化创意的影响,推动全区民宿经济快速发展,使我区乡村真正成为有文化、有故事、有产业、有环境的乡村。
(三)突出产业富民
新农村建设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没有产业的村庄要挖掘资源优势积极培育,产业发展规模小的村庄要加强政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优势突出的村庄要按样本村庄的标准建设。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发展思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蔬菜、茶叶、休闲旅游等,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区域性主导产业。要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经营水平。要引导发展观光农业、创意农业、民宿经济、农耕体验等新业态,促进现代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突出群众主体
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的、任务和有关政策,宣传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农民群众看到新农村建设的前景,提高认识水平,转变思想观念。结合实际,找准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尽快解决与农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问题,让农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自觉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健全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机制,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力度,保证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尊重和实现好其合理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参与者。探索建立“村级主抓、乡镇督促、区级考核”的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宣传教化工作,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让村民自觉维护好新农村建设成果。
(五)突出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人”的新农村和“物”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坚持弘扬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教化相结合,广泛开展以“和谐宜居村庄、文明幸福家庭、道德模范人物”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和主题评选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大力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保护好农耕文明、乡土文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群众的生活乐园、精神家园,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四、实施步骤与资金安排
(一)实施步骤
全区将按时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目标,在三年内基本实现新农村建设全覆盖。全区连续三年打造样本村1个,力争打造3个。其中,2017年全区布置86个新农村点,建设基础村40个,培育中心村2个;2018年全区布置86个新农村点,建设基础村40个,培育中心村2个;2019年全区布置85个新农村点,建设基础村39个,培育中心村2个。
(二)资金安排
通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确保每个基础村建设投入不少于100万元,每个中心村建设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样本村建设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村庄建设资金整合投入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财政配套资金。省、区、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这主要是撬动资金;第二类是集成项目资金。农林水等涉农项目资金,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项目资金要重点向新农村点倾斜。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整合力度;第三类是农民自筹资金。每个新农村点都要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投资投劳;第四类是社会资金。要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成功人士回馈农村建设;第五类是社会融资。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创新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五、操作程序
按照工作“九步法”,有序推进全区“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
第一步,编制乡级规划。各乡镇(街道)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乡镇本级《“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三年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并由区委农工部审核把关后,报市新村办备案。
第二步,制定年度方案。根据《景德镇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每年区里制定本级工作方案。乡镇(街道)相应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报区委农工部备案。
第三步,科学布局定点。按照村庄自主申请、乡镇沿线连片申报、区级初选把关、设区市协调汇总、省里确定批复的程序,开展布局选点。乡镇(街道)组织专人沿线连片勘察,以乡镇为单位,片区化确定年度拟整治建设村庄,确保达到“建一片成一片”的整体效果。区里协调汇总各乡镇(街道)拟连片整治建设的村庄,并上报市新村办。
第四步,确定建设项目。乡镇(街道)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深入所有年度整治建设村庄进行勘测,对照“七改三网”建设和“8+4”综合公共服务项目涉农部门责任分工(赣办字〔2016〕46号文件已明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类提出年度整治建设村庄需要建设的项目及资金概算,编制各村庄的项目建设规划。
第五步,整合项目资金。(1)乡镇(街道)“七改三网”建设和“8+4”综合公共服务项目涉农部门,分别确定涉及本部门的全乡年度整治建设村庄项目整合计划,由区里逐级上报至省市业务主管部门。(2)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拨付到区后,由区项目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年度整治建设村庄,并负责组织实施。(3)区乡新村办每季度调度一次涉农项目资金实际整合情况,送同级项目主管部门。
第六步,落实专项资金。对于村庄建设规划及整治建设项目,参照以往做法,按1个村点(50户为单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的标准,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按照5:2:3比例落实到位。区自建点按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区财政配套落实到位。融资部分将按任务量分配计划。
第七步,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一是组织县乡干部深入农村宣讲“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要求拟整治建设的村庄成立村民理事会。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帮扶部门负责人、驻村干部,乡镇分管领导、专职干部,整治建设村庄村干部、理事会成员,就“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具体内容、政策措施和相关要求等,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引导发动农民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家乡新农村建设。
第八步,精心组织实施。一是乡镇(街道)落实相关部门和村组责任,安排帮扶挂点部门、驻村干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工作进度。二是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类项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整治施工,确保规范化建设。三是区、乡新村办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调度,通报工作进度和建设质量。
第九步,严格评估考核。把“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纳入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相关乡镇(街道)部门绩效考核范围。每年年中,区新村办组织开展中期督查,敦促乡镇(街道)加快进度、规范建设,并印发中期督查通报。年底,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综合考核,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与以往工作要求相比有明显的变化,各级农村工作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从高位着手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扎实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乡两级都要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要签订工作责任状,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深入新农村点一线挂点帮扶。各部门要派驻干部挂村驻点。二是加大资金落实力度。随着每年整治建设任务的加重,财政专项资金也要相应地增加,区本级每年年底前把下年度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承诺函报市新村办。对于财政资金筹集可采取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三是加强工作力量的充实。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必须确保各级新村办做到“四有”,即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和有工作经费。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等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一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节一督查,半年检查通报,年终总结评比。督促各新农村点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整治建设,督促各乡镇及村点严格财政纪律,做好建设资金台帐,规范财务手续,坚决制止资金使用“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村主抓、乡(镇)督促、区考核”的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建管结合。乡镇负责长效管理具体工作,帮助各村点重新成立理事会,常态管理,区负责督促、协调各项工作,区级每段时间抽取部分建成点进行考核并通报。
(三)加大宣传发动,凝聚力量。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引导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示范样本村庄,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努力在全区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
昌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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