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4】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昌党发〔2017〕11号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力度,深化项目支撑带动作用,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推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昌江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魅力昌江、做靓瓷都门户,在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中实现新跨越”的发展定位,大力实施“五个区”战略,打造“重点产业集聚区”,牢固树立“项目是财源、项目是后劲、项目是发展”的理念,以项目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经济新常态下,促进推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项目安排
2017年,我区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51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93.64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39.04亿元。2016年26个未竣工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继续纳入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今年新增2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其中综合类项目5个,年计划投资5.1亿元;棚改类项目11个,年计划投资13.4亿元;工业类项目9个,年计划投资8.25亿元;社会事业类项目4个,年计划投资0.64亿元;农林水类项目2个,年计划投资0.8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8个,年计划投资1.94亿元;服务业类项目12个,年计划投资8.9亿元。(具体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项目协调。成立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确定,研究制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目标,协调项目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具体负责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现场办公会议制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听取项目挂点领导和责任单位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现场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急需协调、落实的有关问题。
(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挂点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年度建设计划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序时进度,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限期完成工作任务。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负有主要责任;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将项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人,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跟踪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相关手续的审批过程中,发改委、住建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分局等职能部门应优先服务,全程跟踪办结相关手续。上述部门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报请审批的事项,手续完备、资料符合要求的,应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力求做到快捷、高效;如手续不完备的应主动想办法、出点子,创造条件,帮助完善相关资料。同时,加强与上级对口的部门沟通联系,及早介入,加快办结速度,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扶持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及项目辖区单位要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和干扰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调征地拆迁等有关事宜,为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严格依法行政;监察机关要依法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新闻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完善调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由区发改委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制度。同时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实时通报项目信息,每半月以简报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各项目责任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下步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书面报区发改委。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程序。每年年底,由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纳入年度计划和调度范围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评议领导重视程度、项目前期工作、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工程进度、投产达产、安全生产等情况,提出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经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审查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予以表彰奖励。
(二)问责制度。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考核中,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政令不畅、效能低下、项目质量低劣、进度缓慢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考核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干部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
中共昌江区委
昌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附件: